我朋友2010年9月在民间高利贷借了一万元,借期为一个月,我在担保人后签名,按了手印。2011年4月她又向这个债主借了两万元,借期也是一个月,担保人后我又签了字,按了手印,可她告诉我前期的还了,我才担保,中途债主来找过我几次,也找过朋友几次,去年朋友跑了,可今年6月9日债主找到我,叫我还钱,并说不还到我家吃住,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我出出主意,谢谢
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朋友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存在并得到确认。 您作为担保人在借款时没有明确表示拒绝承担还款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需要与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如果您有足够证据证明债权不存在或者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则可以拒绝还款。如果债权存在且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文件,以便进行进一步的法律程序。 如果债权人坚持要您还款,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债权人或寻求调解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书面协议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请记住,在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问题时,一定要谨慎行事,避免做出错误的决定。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得更全面和准确的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