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从16年七月不在家里放生活费,今年四月份星期一告诉他给孩子交学费,到了礼拜六都没交(兜里有钱),我就问他为什么不交,他不理我,后来就嚷起来了,他动手打我,手一撩,打的玻璃上,把手筋剌断了,,家里有个小富业,贷款买的车用的我的名字,,,,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我能得到什么?
2024-09-18 14:5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家庭暴力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首先,关于家庭暴力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如果您的丈夫有家庭暴力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您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障自己的安全。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婚后共同财产的财产,以及双方约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因此,在离婚时,您有权要求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 最后,如果您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