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情人买了房子 房子是我俩的名字,全款我自己付的,又买了一辆价值90万的车子,分期她付10万,我付了30万,车子发票收据都在我这里,她现在把我甩了,我梦要回自己的东西吗
2025-11-27 20:01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的行为涉及到财产纠纷和情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所有购买的财产,包括房产和车辆。 关于房产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屋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则视为共有财产。因此,无论是在产权证上写明谁的名字,还是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购房,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车辆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购车人。但是,在此情况下,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并且车辆也已经被交付给您使用,那么车辆的所有权应当认定为您所有。因此,您可以主张车辆的所有权归自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如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以证明您的付出和所有权。同时,您也需要考虑对方是否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及是否愿意配合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对方不愿意配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