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为什么昆山反杀案里,行为人反杀的行为不能判定为特别防卫呢?为什么是按照一般正当防卫判呢?谢谢

2019-11-04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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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该问题属于刑事防卫纠纷问题,如果在侵害行为人,停止侵害行为的,正当防卫人继续进行防卫的,涉嫌构成防卫过当,超过防卫范围的,将涉嫌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行为。

2019-11-04 15: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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