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徐州人,老婆是河南焦作的,育有两个儿子,儿子都在女方家抚养,老婆父母要求的,老婆三个姐妹,家里没有男孩,现在要离婚,两个孩子都不给我为由要抚养费,一个月2000.一次性付清,大概30多万,没有车和房子等财产纠纷,只有抚养费扶养权权,我的意思是一人一个也行,对方家没有男孩,都给他们家也行,抚养费按照河南的当地标准,每月该付多少付多少,女方不同意,我只好起诉离婚,已经分居一两年了,请问,我要诉讼几次可以离婚,离婚的结婚包括小孩子的抚养问题么?
2024-12-03 01:32在您的情况下,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多次诉讼。如果您认为抚养权应该归属于您一方,并且对方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那么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能需要考虑再次提起诉讼。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由于双方都是成年人,因此通常不需要通过诉讼来决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比如一方存在经济困难或者有特殊照顾子女的需要时,法院可能会对抚养费作出判决。 至于诉讼次数的问题,这取决于您如何处理案件的过程以及法院的处理速度。一般来说,第一次提起诉讼后,如果有争议,第二次提起诉讼的可能性会增加。此外,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第三次提起诉讼的可能性也会增加。 总之,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尝试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可以选择再次提起诉讼,但请注意,每次提起诉讼都会影响到您的信用记录,所以尽量避免频繁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