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爸爸是上门女婿,我外公外婆共有4个女儿,我妈是老大,2011年我外公去世了,农村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我外公的名字,可以过户到我爸名下吗?我外婆还健在的,跟我们住一起,一个小阿姨结婚了,但是户口还在我们家里,这个情况需要经过我外婆跟阿姨们的同意吗?谢谢
2024-10-08 17:06关于您父亲作为上门女婿的问题,如果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应当视为夫妻关系。因此,根据《民法典》第8条和第16条的规定,您母亲有权继承您的外祖父遗产,并且有权要求分割遗产。 至于房产证上的名字问题,首先,房产证上的人必须为该房屋的所有人。其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应由所有共同拥有者按份共有。所以,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协议,否则房产应该属于您母亲和您父亲共有。 关于小阿姨的情况,她是否能参与分配遗产取决于她与您母亲的关系以及当地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子女对父母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 最后,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