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山东人,女38岁,我在2020年夏天认识了一位。我们家不远的一位男士,经男友自己介绍老家有好处院,威海有房子,父母是老师,有个女儿,有一辆车刚卖了,想换辆新车,都觉得还可以,也是,我们俩就相处在一起,认识时间不长,他就被朋友邀约到南方去上班儿。他到南方之后,到一个月把我也叫去了,在南方工作也不挣钱,每天都是掏自己腰包维持生活,后来生活困难。他就想起有个朋友还欠他4000块钱,于是我男朋友就是去找他这个同事去要钱,要了很多次没有要回来钱,后来我就去帮他要回了3700元,还差300块钱,他这朋友实在是拿不出来那三百了,我要回来的热3700元钱,我男朋友没有要。这个钱当时因为生活开支吃
2022-06-08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