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孩子还未满18岁,我给他买了套房子,写的我的名字,然后又把房子赠予给孩子了,最后不动产的房子的房主是孩子的,如果夫妻离婚,这房子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3天前您好,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属于个人所有,除非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情况下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的案例中,虽然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并且孩子享有所有权,但该房产并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由于您提到“孩子尚未满18岁”,这意味着孩子目前可能还是未成年人,其行为受到法定监护人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您应当考虑与孩子及其法定监护人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定如何处理这套房产。如果孩子已经成年或已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可能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房产事宜。 请记住,具体操作应基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司法实践。如果您对这个问题有更多的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