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6.14号进入江苏苏州市昆山锦溪镇正崴集团富港有限公司,打算八月十五号和一起来的五个朋友(他们的上级都同意了给他们办八月十五号的离职)离职,但是我上级不同意给办八月十五的离职,请问能劳动局制裁吗
回答数:568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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