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因为家暴感情破裂,第一次男方没到庭没叛离,第二次起诉男方拒签传票没到庭还没叛,在第二次开庭一个月后法院打电话说要在开次庭进行调解,请问这种情况男方还不同意离婚能叛离吗,我在第二次出庭提交了女儿证言有家暴和分居两年的证言,我还要在拿出新证据吗这次,谢谢
2024-10-27 07:32您好!关于您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方拒绝签署传票,这可能意味着他们已经弃权参加诉讼。然而,您仍然有权提出离婚请求,并且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来解决问题。 如果您在第二次庭审时提交了女儿的证言以及证明双方存在长期分居的事实,那么这些材料可能会对判决产生影响。因此,您可以考虑收集更多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便更好地证明您的立场。 最后,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和解决方案。祝您早日解决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