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专生,实行2年在校和一年实习,2020年9月学校组织实习,分配到广东惠州的平潭中心幼儿园实习,实习前三个月1500元,后面的几个月是1800元,我从2020年9月1日实习到2021年1月18日,因为疫情严重下半年我不去学校分配的幼儿园,想在本地(贵州遵义)找,结果我2021年1月28日发电子版辞职信,我是在幼儿园放寒假期间发的,园长至今不理我,发辞职信后我还看到她发朋友圈,1月份(18天)工资(1080元)未发给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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