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被公婆赶了出来,男方在外面打工不肯回来离婚,但是也叫女方走。孩子在男方家里面。共同财产就是一辆车,但是男方父母欠他们钱,他们又多次找女方娘家借钱。现在男方不肯还钱,还说是孩子的扶养费。孩子没有说是给男方扶养,只是现在男方不肯回来,孩子有太小,女方带走就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生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扶养吗,怎样才能够更好的保证孩子和女方的利益
2024-11-24 15:21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为了保护孩子的利益,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并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来解决债务纠纷。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找合适的第三方帮助,如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的维护。 其次,在确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实际情况,可能需要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便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在达成协议之前,您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协议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最后,为了解决经济困难,您可以尝试寻找其他途径,例如申请社会救助或福利援助,或者向当地的社会服务机构求助,以获取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总的来说,面对这样的情况,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需要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