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上班期间偷吃东西,老板要求赔偿怎么办

2019-11-21 10:0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9-11-21 10:03:0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628今日律师解答 50559

相关推荐
派出所对农村饭店消费处罚 1回答
在线问答。不需要打电话 1回答
行政诉讼法对违法占地起诉案几年期限保护 1回答
非法采河沙要怎么判刑十五岁 1回答
遵义欧亚医院法院怎么判 1回答
宁海县看守所附近律师 1回答
自己贷有款能给别人当担保人吗 1回答
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次要责任人受轻伤没有住院的情况下我应该承担什么样?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修车费、打的费、后期治疗费 1回答
如果有人故意坏我的名声怎么办 1回答
借款担保人判决生效后多长时间会被强制执行 1回答
你好!十年前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当时房产证还没下来,我就和房东和我签了协议并作了公正。后来房产证下来的时候我去取的,但是房产证还是原房东的名字。现在我手上有房产证、公正文件、购买合同,如果房产证一直不更名,最坏的结果是什么样呢?原房东是否可以收回房子,如果牵扯到拆迁又会怎么样呢? 1回答
加油站违法占用土地被处罚后合法吗? 1回答
捡到只柯基带走算不算违法 1回答
交警在线解答咨询免费 1回答
交通责任认定书复议后交通部门通知我撤诉是什么意思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