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来自海南-三亚,村里有土地赔偿款,村官迟迟不发到村民手里,直到我出嫁,半年后,村里连发俩次土地赔偿款,都没有我的。我户口还在本村,土地使用权我也的,说我已经是出嫁了,不给这个钱。想问这个钱应不应该是我的?
14天前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是集体所有,归集体所有者所有。你作为该村成员,享有土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你结婚前,你的土地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即使你在婚后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如果村官没有按照规定发放土地赔偿款给你,你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解决争议。同时,你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