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名义是个组合家庭,去年十月母亲去逝了,给我感觉我老娘是他们雇佣的长工。继父有兄弟四人,我兄弟二人。三十八年来,母亲为这个大家庭付出了全部心血,没享过一天福。直到去年初倒床,送几家医院诊疗,是我兄弟俩管,到养老院又把两老分开,母亲由我兄弟在家照顾。十月两老一天离逝,他们要分办后事。我母亲留下的二万八千块社保养金交村里了,他们要兄弟六人平分,我觉得他们欺人太甚,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村里也为他们说
2024-11-23 06:28您的情况涉及到继承权和财产分配的问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关于继承权,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次进行分配。您的母亲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因此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您的母亲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将按以下顺序分配。 配偶; 子女; 父母。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与母亲的关系特殊,且母亲生前一直以您为主,因此可能被列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子女)。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继承权,并请求法院对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其次,关于财产分配问题,根据《民法典》,继承人应当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各自的经济状况、贡献大小等合理分割遗产。如果您的兄弟姐妹之间存在矛盾或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最后,对于村里的说法,建议您保留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村委会或者其他途径了解情况并解决问题。 总之,在面对类似问题时,应冷静思考,收集充分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