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约三万的过场费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未满两年直接走了会被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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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除非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形,否则直接走人是违约行为,对方可能会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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