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 23岁,出生农村,学历不高,和邻镇一男孩恋爱六年现有一个男孩三岁,由于怀孕时候身份证年龄不够领证年龄未领证(因为家里当时想要生男孩,谎称没有女儿,所以身份证年龄小)也从未举行婚礼。生了孩子三年期间男方家也未提起过结婚事宜,现在可以领证了,但是因为期间种种感情纠纷,男方多次出轨未遂就被抓包,掌管财务,我的工资他每个月要转到自己卡上,还扬言一起存钱买车买房。去年秋天我彻底对他死心。现在我想和他了断这段关系,他家表面说为了孩子也忍忍,好好商量继续生活,他母亲背地里和他商量先拖着我,无论如何说服我把孩子带走。他说我带孩子一年一万抚养费,他月收入8千至两万不等。如果他家带孩子我每月给他五千抚养费
7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只有夫妻双方自愿同意才能进行婚姻登记,并且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因此,您的情况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子女利益等因素来确定抚养权归属。如果您愿意放弃抚养权,则需要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判决,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处理好家庭内部的关系,避免因个人情绪影响到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