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兰州市职务侵占立案标准

2019-08-13 15:5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规定: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019-08-13 15:52:2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814今日律师解答 52419

相关推荐
财产损害赔偿案法院已受理,但是说起诉人要改成先生的,怎么办 1回答
河南百多力红牛合法吗 1回答
过失致人死亡罪追溯时效 1回答
录音证据有一个证人可以吗? 1回答
陕西省渭南市华阴市离婚法院怎么起诉 1回答
汽车改装车内气氛灯违法吗 1回答
信用卡逾期已经走司法程序还能协商吗 1回答
房租到期后强行锁门啥后果 1回答
公司半夜查员工宿舍合法吗? 1回答
康宝莱在中国合法吗 1回答
深鹏广东律师是否有个邹云律师 1回答
瑞联盟合法吗?????????? 1回答
刑事诉讼法经历过几次修改 1回答
你好?我丈夫和别的女人在外面同居两年了,我应该收集那些有效证据告他 1回答
如果女方没有实质出轨,但是有点小暧昧的语句,现在离婚怎么判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