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系案件当事人本人,赵女士与男方系再婚,男方经常家暴,当事人有报过警,警方有记录,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有个孩子系女方带来的,当事人主要想解除婚姻关系,要求赔偿,沟通律师费5000元左右具体面议,男方系兴隆县人,婚姻登记地在兴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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