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公是后到一起的,我们结婚八个月,结婚时他给我买东西花了一万多,还有每个月给孩子拿生活费1300元,如果我俩想要离婚,我会把这些钱交给他吗?
20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如果您与您的丈夫同意离婚,并且愿意协商分割共同财产,那么您有权要求将上述费用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 但是,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先和您的丈夫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意见和立场,以便更好地达成协议。同时,考虑到经济条件和个人情感因素,您可以考虑是否接受这些费用并如何分配。最终决定权在于双方共同商议,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