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两职工相撞工厂有责任吗

2020-11-21 12:1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2020-11-21 12:11:2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888今日律师解答 43158

相关推荐
工地出白内障外伤带班人有责任吗 1回答
申诉期限一般多长时间 1回答
你好,我有一件事想 咨询一下 1回答
楼道暖气阀门漏水,楼下起诉谁? 1回答
总承包单位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将劳务再分包出去,劳务队是本地无资质小团体,与包工头签订了分包合同,约定安全事故由包工头自己负责,现手下的施工人员出了安全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1回答
如果男方不给抚养费会接受法律什么制裁 1回答
我的误工费是怎么赔偿的 1回答
贷款部分逾期什么意思 1回答
物流保价当时没说,货物到了说收取保价费,可以拒绝支付吗 1回答
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出来 1回答
写离婚协议书去律师所需要带什么 1回答
黑龙江省物业定价标准 1回答
您好!请问被人把眼角膜打破裂了需要赔多少钱。 1回答
夫妻不和需要拟订一份离婚协议 1回答
法院把房子判给我了,地下室也一块判给我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