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从2018.4.1入职,到现在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昨天老板找我谈,说要我们合作到此结束,准备一下交接,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答数:698
您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可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034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62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