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圣光集团的一名员工,公司经营困难,于2015年6月17日与我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借款人名称是圣光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借人是我个人,月息是3分,自签合同以来,本息分文未给,多次催要无果。现听说公司马上要破产了,请问下我该怎么维权?若真破产了,清算是我的还款顺序是按第一位员工工资还是按最后偿还顺序?
2024-11-29 01:49一、关于你提出的债权债务关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圣光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履行其义务,你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公司的财产或通过其他途径来追讨你的欠款。 二、关于是否应该按照员工的工资顺序进行清算的问题 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会先对职工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进行清偿,然后再处理其他债务。因此,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工资应该优先得到清偿,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职工工资支付程序。 三、建议。 及时收集证据和证明材料,如合同原件、转账记录等; 与债权人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和态度,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会计师等,帮助你分析和解决问题;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受到非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