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105国道上我父亲骑了一辆48摩托让电动车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拐倒了,当时俩人把车移到了对面去,十几分钟过后对方说腰痛,叫来家人开车拉走了,我去后他说人去了医院,把我父亲扣在那不让走,事故认定书下达,与事实不符该怎么办
2024-10-06 16:2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您认为事故认定书有误,您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如果对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经过复核仍然存在争议,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由于您提到“事故认定书下达”,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些法规对于确定赔偿责任具有指导意义。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政府部门或法院,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同时,确保证据完整、充分,以便为后续的维权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