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免费法律咨询热线丈夫2016年十月查出脑癌同年太原省人民医院手术并放化疗。2017年七八月份复发至现在保守治疗,今年六月十七日晚上公婆不经我同意被据说是北京309医院的医生拉去北京治疗。我有拒绝治疗或给付医疗费的权利吗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作为患者的近亲属有权拒绝不必要或非紧急的医疗措施,并有权要求对医疗费用进行合理分担。如果您认为您的配偶在治疗过程中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或者治疗方案不合理,您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异议,并寻求其他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同时,建议您与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沟通协商,了解治疗的具体情况和原因,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详细的情况,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