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和老公离婚,他欠别人钱,把房子抵押了,但是房子是夫妻同共的,没有经过我同意,写了抵押证明,我们这房子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我应该怎样才能拿回房子,
19天前在您提出的问题中,存在一些混淆和错误。首先,关于您的问题。“现在我要和丈夫离婚,他欠别人的钱,将房子抵押了,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我的同意,已写下了抵押证明,我们的房屋房产证还未办理。”这是不准确的表述。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取得或者认可的合法财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以一方名义购买并登记为另一方所有的房产; -夫妻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例如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婚后共同财产); -双方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 -共同继承或接受赠与的遗产等。 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经分居,并且已经达成离婚协议,那么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如果您的丈夫已经将房产抵押给他人,且该行为导致了财产损失,您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您和您的丈夫在结婚初期就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以及债务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