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2019-09-05 09:5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1.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一回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叫劳动能力鉴定! 2.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的相关条款中,没有筋脉受损的鉴定标准,如果对该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019-09-05 09:53:2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868今日律师解答 42966

相关推荐
有艾滋病咋个才可以办离婚,怎样陪 1回答
京平律师所有律师名单 1回答
公司用过去员工身份做账违法吗 1回答
法院调解离婚彩礼钱可以退还吗 1回答
髌骨骨折一般怎样赔偿 1回答
我和对方签合同,对方不安照合条款进行,还要承包费我不给。 1回答
车联网营销模式合法吗 1回答
交警在线解答咨询免费 1回答
车祸骨折当事人没有能力赔偿怎么办 1回答
单位己破产后存在许多贪污工人的保险钱不给去哪里举报 1回答
偷卖工地钢筋可以私了吗 1回答
被骗转账追回的成功率 1回答
罚金交不起逃了,把钱凑齐去自首罪名会加重吗 1回答
借条上搞法人章和合同章有区别吗 1回答
离婚男方不要财产,说给小孩,但是女方要求财产分配,这个怎么分,女方可以分到财产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