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女友在同居期间,女友将我们的共同存款借给她闺蜜,未出具借条,现在我们分手,我是否有权向她闺蜜讨这个钱?谢谢
2025-05-10 11:57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应当有书面形式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借据、收据等。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存在,那么你无法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其次,如果你们之间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你的女友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和她的共同财产是用于个人消费或者投资的,那么你需要自己承担这部分债务。 最后,无论你是否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你都需要尊重对方的意愿,并且避免对彼此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