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原籍四川于1995年下嫁河南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97年生了一个女儿2000年又有儿子这期间我跟老公都有矛盾但只是小打小闹不至于分开,矛盾升级我们分开几年但每年都有回来,2013年老公地出事伤亡,总共陪了66万还另加六万元利息,我告诉他们这些钱我一分钱都不要留给两孩子,之后我又下嫁内蒙但每年为了孩子我都要回来三到四个月,我还会给他家和孩子钱花当然我是我跟现在老公的。现在前夫他家里人说前夫赔尝没有我有我一分钱,这里房子啥都没有我的钱没有我的一分,请问我前夫出事陪尝款有我的养老金还有丧葬费吗?如果有应该是多少?我并不是要这钱我是想让他们明白,
2024-12-22 09:17您关于赡养纠纷的问题较为复杂,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一般情况下,子女应当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养老费用、医疗费用等。在您的情况中,如果前夫去世后留下了一定的赔偿金和其他补偿,这部分款项可以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分配给您的子女。然而,在具体分割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财产的价值等因素。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获得部分或全部赔偿金,并且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前夫的家人归还相应款项。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并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 总之,处理这类案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