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们村山上的地去年流转给大队种小杂粮了,期限是长期。今年高铁修建用石料,大队卖了流转后的土地二十亩供给高铁采石,其中有我家四分地。不曾和原承包户协商,号称卖了120万,还还欠历届干部的钱,说只够给老百姓每人发两袋面了。能帮助我们一下吗?
2025-06-06 05:25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一些争议和纠纷。首先,关于土地的流转和使用,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对于集体土地被用于非农建设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补偿,并且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存在拖欠工资或者债务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有疑问,建议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