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和男方结婚三年,婚后发现男方欠了赌债,并把结婚伴礼钱和彩礼部分钱给男方还赌债,三年来男方也没好好上班以至于没钱,没管过和女方小家庭的一切开支,现在离婚,要求女方退还部分彩礼,合适吗,女方把除了帮男方还赌债,剩余的彩礼钱用于生活开支了,女方该不该退还?
2021-01-25 21:23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要进行退回或返还。 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