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人付首付,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只签了一人的名字,婚后房产证俩人名字,一方还贷款,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天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且该房产上没有明确写明为某个人所有,则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一方支付了首付款,并且签字时只有一方的名字,但另一方也对该房产有权利和义务,所以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即使贷款是由一方偿还的,但在婚姻关系中,任何一方对房产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无论贷款由谁承担,都应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构成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