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恋爱同居两年,现在因为某些原因不想好了想分手,可他要求我归还这两年里他给我的钱(15万左右 这些钱大部分都用于我俩的日常生活开销)以及他给我买过的物品(笔记本电脑,苹果手机,戒指项链等)要不然就起诉我,请问我应该归还吗?如果归还我应归还多少?
9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在恋爱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但是,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可以主张自己付出的费用或物品作为个人财产,不纳入共同财产的分配范围。 在你的情况中,对方要求返还的钱款和物品主要涉及了日常生活的开支和个人购买的物品。这些支出是否合理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如果是正常的消费性支出,则可以考虑按照实际支出进行分割。 -如果是一方为了另一方的特定目的而花费,如为对方购置礼物或者满足其特定需求,这部分支出可能属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 -如果是在恋爱关系结束时,双方同意将部分财物赠予对方,那么这部分财物也应该被视为个人财产,不应纳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因此,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对方的具体支出情况; -该支出对双方的关系有何影响; -双方的经济状况和未来规划。 建议你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避免诉诸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