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男朋友2016年8月生了小孩,商量年底结婚闹矛盾到目前没有解决,11月带小孩回老家到现在男方2016年12月、2017年5月各给过一千块钱,男方说小孩不给他不会再给我们生活费。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告男方吗?小孩会不会不判给我?麻烦看见回复我,谢谢!
2024-12-19 00:28尊敬的用户,您好! 首先,关于您和您的男友之间的婚姻纠纷,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家庭法律师帮助处理此事。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以及父母的经济条件等因素。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孩子的照顾更合适,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证明自己的能力能够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机会。 此外,考虑到孩子的需求和成长环境,建议在处理任何争议时尽量保持冷静和平等的态度,以避免进一步的冲突和伤害。 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