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孩,结婚9年,婚前男方父母因临时买不起房,提供了12万元买房押金,女方把这笔钱留到婚后买房,目前女方要求离婚,平分房产,男方有旁证证明这笔钱是婚前提供,那在这次离婚案件中,这12万能否判给男方后再平分房产。
2024-08-09 22:2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平等原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贡献和付出(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收入贡献、家庭责任等)来确定各自对共有财产的份额。 照顾弱势一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较大的经济贡献或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则另一方可能需要照顾其利益。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该笔款项是在婚前由其父母提供的,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其他共同支出,那么这笔款项可以被视为个人财产。因此,在分割共有财产时,这笔款项应当属于男方所有。 然而,即使如此,您提到的“旁证”并不能作为独立的证据支持男方的主张。因为旁证只能证实男方的主张,而无法直接证明这笔款项是婚前的还是婚后提供的。 最终,法院会基于上述基本原则以及具体的案情进行判决。建议男方及其代理人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最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