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十五年前我有一个女儿给别人收养了,当时说可以经常来看看小孩的,没多久他们家拆迁了,我一直在找,终于找到了可小孩不再他们家了。我现在怎么办呢?
回答数:345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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