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男方因不在国内,女方在国内,户口所在地已从男方家迁出18年至今未办理离婚手续,儿女抚养由男方爷爷奶奶来抚养。女方也同意离婚。司法所也了解一些,男方一边国外委托家父,女方说了一句你能委托,我也能委托家父。双方这个问题 该怎样办理咨询一下?

2019-07-10 08:5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不可以委托,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019-07-10 08:56:4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483今日律师解答 49116

相关推荐
欠钱金额达到上千万还不上会坐牢吗 1回答
把钱存到保险代理公司受法律保护吗 1回答
谢选标律师你好,请问你是哪里的律师 1回答
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多少 1回答
欠钱站14580还不上了会被起诉吗 1回答
法院判决了还会走司法吗 1回答
衡水暑假办补习班合法 1回答
请问下不给辞工的怎么办 1回答
偷到他人财务,找不到本人怎么办 1回答
员工因工作年限长但只有最后一年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1回答
你好。请问一下未婚先孕 但是我现在不想和他在一起过了。孩子归谁。8个月。 我们两个都没有赚钱。 1回答
拖欠贷款公司20000会被立案吗 1回答
法律援助电话12348法律咨询 1回答
车左前轮被撞严重受损,肇事司机逃逸的情况下,该车的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1回答
股权转让时间以股东大会还是转让协议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