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内部协议怎样写
2019-10-14 12:28甲方: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乙方: 根据《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章程》,按照“开放办社”原则,经乙方自愿申请,甲方按入社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后,接纳乙方为“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成员社”。现双方就入社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在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行业指导管理。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业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有权对乙方下达指导性生产经营计划。 3、甲方有权根据《章程》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乙方予以奖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在职权范围内依法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乙方经营活动中的困难,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信息服务。 3、甲方在有条件前提下可以优先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场地设施。 4、甲方有义务指导乙方开发生产经营项目,并协助争取项目支持。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市总社的有关工作会议,对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 3、经授权可参加市总社优势商品及归口商品经营。 4、享受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5、阅读有关文件、资料及获取信息。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供销合作社章程,服从市总社的管理和指导。 2、定期向市总社报告工作,按照供销社财会制度的规定,如实进行财会核算,定期向市总社报送财会报表。 3、每年1月底前向市总社无偿缴纳合作发展资金 元。 4、入社时一次性缴纳入社股金 元。 5、维护供销合作组织的整体声誉和利益。 退社及除名 (一)乙方入社和退社应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由乙方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市总社讨论决定。 (二)乙方自愿退社时,甲方在接到申请后,1个月内作出决定,并办理退社手续。 (三)乙方如违反《章程》、拒不履行成员企业义务,不服从市总社管理,市总社可将其除名。 (四)乙方自愿退社或被除名的,不再享有甲方的各项优惠政策。 (五)乙方自愿退社或被除名退社而终止本协议,其缴纳的合作发展资金不予退还。 (六)乙方因除名而终止本协议,其缴纳的社员会费,甲方不予退还。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