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八几年房改时,办的房产证直接登记到小儿子名下,直到现在都一起居住,现在房子要拆迁能补偿四套房,老人和小儿关系不好,怕拆迁后被撵出去没地方住,问题是,老人是否有权要一套或多套房子,或是有居住的权利。请帮忙解答,谢谢
2024-08-26 07:4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在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并且该房屋是通过房改政策获得的,那么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这套房产应当属于共同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小儿子与老人的关系不佳,也不能剥夺老人对这套房产的合法权利。 此外,如果老人已经长期居住在这套房产内,那么他们有权要求保留自己的居住权。这可能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例如向法院申请确认房屋所有权等,但这是老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拆迁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