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故意伤害罪判无期徒刑余刑还有3年9个月,有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办理假释吗?
2025-05-12 11:34您好!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表现良好,且具备一定的条件,法院有权裁定其提前释放。其中,符合“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情形时,可以酌情减刑;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在服刑期间确实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并且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可能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之一。同时,由于被告人在判决前已经服刑了部分时间(3年9个月),并且剩余刑期为无期徒刑,这表明其已经达到了法定的减刑条件。 因此,在考虑是否同意办理假释时,建议您与辩护律师或相关司法机关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此外,也请注意及时提供有关被告人的表现材料,以便法院作出合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