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已经拿到了法院给的离婚民事调解书,也没有财产纠纷,两个孩子由我抚养,不用她再出抚养费,欠别人五万元的债务由她偿还,法院的人也说算是离婚证了,但是我现在才知道前妻在跟我离婚以前有了外遇,我想请问您,我还能起诉她支付抚养费吗?
2025-02-12 08:18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原则。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您与前妻已达成离婚协议,并且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终止。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一方存在违反婚姻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如隐瞒重大事实或欺诈),可能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有效性,此时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孩子应该随母亲生活,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因此,如果前妻确实有违反婚姻诚信的情况,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抚养权。不过具体到您的案件中,还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材料来判断是否可以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最后,对于涉及金钱债务的问题,虽然离婚后债务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具体情况还需依据法院的具体判决及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您对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