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两岁半孩子的妈妈,我一直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长期住在娘家,因男方父母眼睛看不见,孩子的父亲长期在外打工挣钱,可是他现在放假回了他家也不给我和孩子生活费,这样我可以告他吗?以什么理由?
7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包括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以下是一些考虑因素。 婚姻关系。您与孩子的父亲是否已经结婚并共同抚养孩子?如果你们尚未结婚,您是否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权在他们成年之前享有部分或全部的遗产。如果您认为孩子应由您来抚养,并且您希望继承财产,那么您可能需要证明这一点。 损害赔偿。如果您的孩子受到伤害,例如由于缺乏适当的照顾,您可能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帮助您了解所有可用的法律选项。此外,建议您收集关于您和孩子的生活费用的历史记录、银行对账单和其他相关文件,以便为您的案件提供有力的支持。最后,请记住,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保护自己和孩子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