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所私立学校工作三年,原先签的合同是交养老保险的。可是今年离职后去社保局查询时发现,学校并没有帮我们交养老保险。劳动合同因为当时没有安全意识,已经弄丢了。工资条什么的学校也从来没有发过。有相同情况的同事去社保局和劳动监察大队两个地方投诉过,可是都没有得到解决。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怎么才能找回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各位了!
2025-01-15 23:45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或劳动权益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学校协商。首先尝试直接与学校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学校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如果学校拒绝补缴,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他们有权介入调查并提供帮助。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学校的不作为导致您的权益受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问题。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决,保护您的权益。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学校有关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相关协议等,这些都可以成为证明学校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证据。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觉得自己无法独立处理这一问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者委托律师协助。 关注法律法规更新。了解最新的劳动法规和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策略,以期获得更好的结果。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记住,维护自身权益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耐心和坚持。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