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老公81年结婚至今,育有一子36岁,两人白手起家共同创立公司,家境富裕,这几年老公共有两次出轨,与两个女人共生育一子一女,现今老公真心悔过,为保障我们的所有财产即使在离婚和身故时不外流,都给我,老公找律师拟订了《共同财产特别约定》,约定所有股份,所有各类财产均归我所有,请问这样的《约定》可以保证不让小三小四分割我们的家产吗?
2025-12-10 18:35《共同财产特别约定》是一种协议性文件,旨在明确夫妻双方对各自财产的所有权。然而,这种协议是否能够完全保护您的利益取决于它是否合法且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应当是平等的,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区分。因此,《共同财产特别约定》中的“所有股份”和“所有各类财产”的说法可能违反了上述规定。 其次,即使是合法有效的《共同财产特别约定》,也需要经过公证或法院的认可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或法院的认可,该协议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后,即使您认为《共同财产特别约定》能有效保护您的利益,也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其具体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确保其在实施过程中不会侵犯其他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