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需要回房屋所在地办理公证么?
回答数:698
1. 这是公证法的规定,请看:《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2. 从理论上讲,在房产所在地办理继承公证,便于公证处调查房产情况,有利于更加客观公正的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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