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立案庭组成人员
2019-10-24 08:56院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首任最高法院院长是沈钧儒同志,现任最高法院长、首席大法官是周强同志。 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是仅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人,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 庭长、副庭长:庭长、副庭长的职责庭长是主持审判庭工作的负责人,受本院院长领导,向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责就是主持本庭全面工作,保证全庭审判住务的圆满完成。 审判员:审判员是从事法院的工作,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书记员: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 执行员:做一些日常工作,包括跪舔申请人、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送达控制措施手续等,可以放进日程表的工作,还有一块是机动应对,简单说来就是去处理忽然发生的情况,比如捉突然被发现的被执行人。 法医:法医运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以及相关的刑事科学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对与法律有关的人体(活体、尸体、精神)和犯罪现场进行勘察鉴别并作出鉴定的科学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