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要求村委会出示土地承包合同,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吗
2021-01-08 10:11您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具体属于用益物权。每个人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取得特定物权,而并非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享有物权则当事人就一定实际享有。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农民要通过订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订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村民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有人侵害了村民已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村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否则,如果村民还没有通过订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而合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应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