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
2020-12-03 14:07对于无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要看先前的交易是否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 1、若约定有交易款的履行期限,如“货到付款”或双方约定货款于某时付清,当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义务而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这种情况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若未约定过交易款的履行期限,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而向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则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3、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无证据证明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期限进行约定的,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对于欠条到期后债务人承认债务,表示愿意还款的应视为新欠款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