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本该供热却不供热,找热力公司热力说开发商没交接,找开发商开发商说找热力怎么办,如果是开发商的问题,我购楼时欠开发商几万元有书面合同可不可以不还
2025-02-09 22:2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您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了书面合同,并且存在口头协议,则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开发商未能及时提供供暖服务,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的房屋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这意味着即使开发商没有将工程交工给热力公司,也不能作为拒绝供热的理由。 综上所述,建议您首先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解决供暖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