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父亲单位的集资房,没有产权,有居住和继承权。父亲健在时开始修建,今年交房。当时父母说不要这个房子,问我们姐妹几个谁要。因弟、妹均在外地不要这个房子,我就出了全部费用买了这个房。现在父亲已经去世三年,但房子在父亲名下,怎样做才能让这个房子真正属于我呢?我想到应该办个公证,但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麻烦您指点迷津,谢谢您!
24天前您的情况涉及房产继承和遗嘱执行的问题。首先,关于房产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是合法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该房产,并享有其所有权益。因此,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房产为您的遗产并要求分割。 至于遗嘱执行,如果您的父亲生前立有遗嘱,且该遗嘱符合法定条件,那么按照遗嘱的内容处理该房产是最合适的途径。遗嘱应当由您或者您的弟弟妹妹签署,并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另外,您提到的父亲去世后,该房产一直登记在其名下,这表明该房产尚未被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取得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要求确认该房产归您所有,并请求法院判决将其过户到您的名下。 总之,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您与父亲之间的关系以及父亲生前所立的遗嘱是否有效。建议您先仔细阅读父亲的遗嘱,了解其中的具体内容,然后根据遗嘱的要求来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考虑到可能存在的争议,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